公司为子公司武汉瑞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瑞华”)、武汉东原瑞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东原瑞华”)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提供共计120,000万元担保额度,同时公司为子公司成都东原海纳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纳置业”)的担保额度由原来的60,000万元增加至100,000万元(担保形式包括不限于抵押、质押、保证担保等)。
被担保对象:公司下属子公司。
截止目前,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房地产项目增加,公司根据2014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活动计划的资金需求,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为子公司武汉瑞华及武汉东原瑞华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提供担保额度共计120,000万元(担保形式包括不限于抵押、质押、保证担保等);同时将公司为子公司海纳置业的担保额度由原来的60,000万元增加至100,000万元(担保形式包括不限于抵押、质押、保证担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