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实现以广州为中心的珠三角区域战略布局,公司依托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香港联交所股票代码[1359.HK])不良资产经营业务优势,与中国信达广东省分公司签署了关于嘉粤集团有限公司等34家公司(以下简称“嘉粤集团”)破产重整涉及收购房地产项目及债务重组事项的《合作框架协议》,指定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信达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信达置业”)以22.57亿元承债式收购嘉粤集团下属五家房地产公司的100%股权。
其中,股权交易对价为零,重组债务本金总额为人民币22.57亿元,重组宽限期为三年,重组宽限补偿金年率为10.4%;广东分公司另享有项目全部开发收益的15%。2014年6月5日,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湛江中院”)裁定批准了嘉粤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重整计划。
关联人回避事宜:本次关联收购事项适用于公司第六十一次(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关于关联法人与公司进行债务重组,委托贷款,信托贷款,担保增信,资产收购和出售以及共同投资等关联交易的议案》(以下简称“《年度关联交易议案》”)相关事项。关联法人已回避表决。
中国信达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资产收购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年度关联交易议案》发表事前确认意见和独立意见。
信达地产关于协同中国信达重整嘉粤集团涉及收购房地产项目及债务重组事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