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此提述合景泰富地产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于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刊发的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本公司通知受托人及二零一一年票据持有人其有意于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日(“赎回日期”)赎回本金总额350,000,000美元所有未偿还的二零一一年票据。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本公司已于赎回日期赎回本金总额350,000,000美元所有未偿还的二零一一年票据(“赎回事项”),赎回价相等于二零一一年票据本金额之106.3750%,即372,312,500美元。
本公司认为赎回事项不会对其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赎回事项完成后,二零一一年票据将被注销,同时于新加坡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正式上市名单上除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