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兴地产(中国)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称为“本集团”)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及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发出本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公布,2014年1月份,本集团取得物业签约销售额人民币1,404.2百万元及签约销售建筑面积40,920平方米。
2014年1月份,本公司长沙梅溪湖一级开发项目范围内无新成交地块。截至2014年1月31日止一个月,本集团累计取得物业签约销售额及土地一级开发销售成交金额共计人民币1,404.2百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