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发展董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以债权人身份或海控三鑫以债务人身份向法院申请海控三鑫破产清算。
观点网讯:10月8日,海南发展发布公告称,受外部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控股子公司海控三鑫(蚌埠)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简称“海控三鑫”)经营业绩处于持续亏损状态,已出现资不抵债且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为实现及时止损目的,海南发展董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以债权人身份或海控三鑫以债务人身份向法院申请海控三鑫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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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校:徐耀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