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开股份向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永续债权融资,总金额不超过30亿元,年化利率为5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40BP,LPR在每个付息期初进行调整,在永续债权存续期间内不进行利率跳升,具体期限及用途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观点网讯:9月10日,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向控股股东进行永续债权融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公告显示,2025年9月9日,首开股份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永续债权融资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同意首开股份向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永续债权融资,总金额不超过30亿元,年化利率为5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40BP,LPR在每个付息期初进行调整,在永续债权存续期间内不进行利率跳升,具体期限及用途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首开集团是首开股份的控股股东,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控股股东首开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回避表决。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内首开股份与首开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为:与首开集团及下属公司之间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租赁房屋等日常关联交易;首开集团向首开股份提供关联方借款;首开集团为首开股份申请融资提供担保而收取担保费;首开股份向与首开集团共同投资的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等。前述关联交易均已经公司相关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
过去12个月内,首开股份接受控股股东借款如下:控股股东提供18亿元借款续期、提供不超过40亿元借款额度、提供15亿元借款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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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校:徐耀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