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新政策允许用公积金支付物业费,最高3000元,线上可办,年限一次。
观点网讯:9月10日,湖北省宜昌市推出一项新政策,允许市民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管理费。该政策不仅减轻了市民的日常生活负担,而且办理过程便捷,可通过线上操作完成。
宜昌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的办事指南明确了申请条件、注意事项、办理渠道和所需材料。缴存人家庭在宜昌区域内拥有自主产权住房并缴纳物业管理费的,可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注意的是,有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家庭成员不能办理该提取业务,且每年只能提取一次,提取时间应与上次住房消费提取时间间隔一年。提取金额不超过本年度或上年度缴纳物业管理费总额,最高不超过3000元。
办理渠道包括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线上可通过微信公众号自助办理,线下则可在各营业部和“住房公积金旗舰店”柜面办理。所需材料包括提取人及配偶身份证、宜昌市民卡或银行借记一类卡、结婚证或单身声明、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以及物业费收据等。办理时限为当场办结,且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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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校:杨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