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企业将没收未领取的2019年第一次中期股息

观点网

2025-09-05 16:54

  • 根据海港企业组织章程细则第160条的规定,任何宣派后六年内未被领取的股息,将由公司董事会没收,并归公司所有。

    观点网讯:9月5日,海港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港企业”)发布公告,宣布将没收未领取的2019年第一次中期股息。

    根据海港企业组织章程细则第160条的规定,任何宣派后六年内未被领取的股息,将由公司董事会没收,并归公司所有。

    2019年8月2日,海港企业宣派了每股7港元的2019年第一次中期股息。若至2025年10月8日这些股息仍未被领取,将被正式没收。

    对于尚未收到或未兑现相应股息单的股东,海港企业提醒他们务必在2025年10月6日下午4时30分前,联系公司的股份过户登记处登捷时有限公司,以确保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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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校:徐耀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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