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人为东亚银行有限公司,类型为固定利率、非优先损失吸收票据,归属于发行人的60亿美元中期票据计划,发行规则RegS,币种人民币,规模7.5亿元,期限4NC3,初始指导价3.30%,资金用途为一般企业用途。
观点网讯:9月3日,东亚银行有限公司(The Bank of East Asia, Limited简称“东亚银行”00023.HK穆迪:A3 负面标普:A- 稳定)发行Reg S、4NC3、以人民币计价的非优先损失吸收票据。
发行人为东亚银行有限公司,类型为固定利率、非优先损失吸收票据,归属于发行人的60亿美元中期票据计划,发行规则RegS,币种人民币,规模7.5亿元,期限4NC3,初始指导价3.30%,资金用途为一般企业用途。
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牵头经办人和联席账簿管理人为摩根士丹利、渣打银行(B&D);联席牵头经办人和联席账簿管理人法国巴黎银行、花旗集团、东方汇理、德意志银行、高盛亚洲、汇丰银行、摩根大通、日兴证券、富国证券。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与数据由观点根据公开信息整理,不构成投资建议,使用前请核实。
审校:徐耀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