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房地产集团承继中交地产5只公司债清偿义务 总额38亿

观点网

2025-09-01 17:27

  • 中交房地产集团承继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交地产”)发行的“21中交债”、“23中交06”、“25中交01”、“25中交02”和“25中交03”,债务主体由中交地产变更为中交房地产集团,5种债券发行总额共38亿元。

    观点网讯:9月1日,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宣布公司债券清偿义务承继完成。

    公告显示,中交房地产集团承继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交地产”)发行的“21中交债”、“23中交06”、“25中交01”、“25中交02”和“25中交03”,债务主体由中交地产变更为中交房地产集团,5种债券发行总额共38亿元。

    上述事项已经原发行人中交地产与承继方中交房地产集团内部有权决策机构决定通过及有权机关批复。针对本次交易触发的债务转移事项,已召开债券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债务承继的议案》且形成有效决议。原“21中交债”担保人中交房地产集团已就上述事项与中交地产签署解除担保协议。

    2025年8月31日,中交房地产集团与中交地产已就上述事项签署债务承继协议。

    中交房地产集团作为“21中交债”、“23中交06”、“25中交01”、“25中交02”和“25中交03”的债务主体,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及法律法规要求,继续履行上述公司债还本付息、信息披露等义务,办理与上述公司债相关业务,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同时,中交地产不再作为“21中交债”、“23中交06”、“25中交01”、“25中交02”和“25中交03”的债务人,其清偿义务由中交房地产集团继续履行。

    转让后,中交房地产集团对“21中交债”提供的担保增信措施解除。除上述事项外,“21中交债”、“23中交06”、“25中交01”、“25中交02”和“25中交03”的票面利率、发行期限等其他重要条款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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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校:徐耀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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