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等部门发布《关于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其中,《通知》规定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一是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二是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三是支持住房公积金“又提又贷”。
观点网讯:8月25日,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等部门发布《关于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
其中,《通知》规定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一是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对缴存人购买二星级及以上新建绿色建筑住房的,住房公积金(含补充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上浮15%。首套最高贷款额度从160万元提高至184万元,多子女家庭首套上浮比例可叠加计算,从192万元提高至216万元;二套最高贷款额度从130万元提高至149.5万元。
二是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对缴存人购买我市新建预售商品住房的,可以按规定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三是支持住房公积金“又提又贷”。对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不影响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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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校:劳蓉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