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庭国际:诉讼和仲裁案件均尚未开庭审理 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观点网

2025-08-21 17:11

  • 在诉讼案件中,皇庭国际及其子公司深圳市皇庭不动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瑞豪智芯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债务金额高达3.62亿元。仲裁案件中,申请人为皇庭国际子公司瑞豪智芯,被申请人为重庆皇庭珠宝广场有限公司(已被破产管理人接管),涉及现金债权为2.66亿元。

    观点网讯:8月21日,皇庭国际发布关于重大诉讼、仲裁的公告。公告显示,公司及其子公司涉及的诉讼和仲裁案件已被法院及仲裁机构受理,但均尚未开庭。

    在诉讼案件中,皇庭国际及其子公司深圳市皇庭不动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瑞豪智芯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债务金额高达3.62亿元。案件编号为(2025)渝05民初120号,原告为重庆瑞月永华律师事务所,即重庆皇庭珠宝广场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原告请求确认《资产置换对价支付协议书》第三条约定无效,并要求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关键事实为,重庆皇庭珠宝广场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已被受理,且债务已消灭,但被告签订的协议书约定债务由皇庭国际代为偿还,被认为虚构债务或承认不真实债务。

    仲裁案件中,申请人为皇庭国际子公司瑞豪智芯,被申请人为重庆皇庭珠宝广场有限公司(已被破产管理人接管),涉及现金债权为2.66亿元。案件编号为SZDC20250478号,仲裁请求包括确认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享有现金债权、律师费及仲裁费由被申请人承担。关键事实为,重庆皇庭珠宝广场有限公司破产申请已被受理,申请人申报债权本金2.67亿元,但破产管理人不予认定,申请人提出异议并申请仲裁。

    皇庭国际表示,由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进展,积极采取措施维护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中提及的备查文件包括《传票》《应诉通知书》及《仲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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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校:劳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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