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发改委等三部门发文规范普惠托育收费管理

观点网

2025-08-18 10:29

  • 《通知》将定价管理范围锁定为面向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照护服务、且接受政府支持的各类普惠托育机构,具体涵盖三类主体。

    观点网讯:8月18日消息,陕西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对省内接受政府支持的普惠托育服务机构收费行为作出统一规范。

    《通知》将定价管理范围锁定为面向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照护服务、且接受政府支持的各类普惠托育机构,具体涵盖三类主体:一是公办托育服务机构;二是享受场地费用减免、建设运营补贴等优惠的社会办普惠托育服务机构;三是公办幼儿园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开设的托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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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校:劳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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