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发改委制定深圳市低空基础设施高质量建设方案(2024-2026年)(全文)

观点网

2025-07-31 11:43

  • 加快布局低空起降基础设施、信息基础设施、创新基础设施,着力构建“体系完备、层次清晰、标准统一、智能先进、跨域融合”的低空基础设施体系,全面建设全球低空经济总部研发中心、高端智造中心、全场景示范验证中心、一站式解决方案供给中心,全力打造“全球低空经济第一城”。

    观点网讯:7月31日,深圳市发改委制定深圳市低空基础设施高质量建设方案(2024—2026年)。

    提出按照安全为本、需求导向、分类布局、集约利用、综合协调的原则,加快布局低空起降基础设施、信息基础设施、创新基础设施,着力构建“体系完备、层次清晰、标准统一、智能先进、跨域融合”的低空基础设施体系,全面建设全球低空经济总部研发中心、高端智造中心、全场景示范验证中心、一站式解决方案供给中心,全力打造“全球低空经济第一城”。

    深圳市低空基础设施高质量建设方案(2024—2026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发展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深圳低空经济产业领先优势,以低空基础设施建设引领低空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低空经济产业促进条例》《关于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进一步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未来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深圳市支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目标

    按照安全为本、需求导向、分类布局、集约利用、综合协调的原则,加快布局低空起降基础设施、信息基础设施、创新基础设施,着力构建“体系完备、层次清晰、标准统一、智能先进、跨域融合”的低空基础设施体系,全面建设全球低空经济总部研发中心、高端智造中心、全场景示范验证中心、一站式解决方案供给中心,全力打造“全球低空经济第一城”。

    ——全球总部研发中心。到2026年底,建成“1+5+4”(低空经济大科学装置1个、低空经济运行试验区5个、测试场4个)低空经济总部研发测试总体布局。围绕无人机关键系统和零部件、整机制造、地面保障装备等关键环节,形成一批全球领军的低空研发制造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隐形冠军等企业国内领先。产业集聚发展水平显著提升,产值规模突破1300亿元。

    ——低空高端智造中心。到2026年底,建成10个低空经济产业园区和2个特色产业园区,覆盖技术研发、生产制造、营销展示等业态。低空经济链上企业相互合作与跨行业协同规模显著提升,飞控算法、高能量密度电池、低功耗主控芯片、高性能轻量化材料、复杂环境感知等关键核心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实现低空飞行器产业链核心技术与关键零部件供应的自主可控。

    ——全场景示范验证中心。到2026年底,建成低空起降点1200个以上,开通载人、载货飞行等各类低空商业航线1000条以上,直升机、eVTOL起降设施1公里半径覆盖建成区面积比例突破50%,“2小时同城、4小时跨城”低空快送服务覆盖人口占全市人口比例超过70%,三甲医院、血液中心(血站)覆盖率超过50%,城市治理起降场3公里半径范围内实现全市公园、河道、水库、岸线等巡检全覆盖,载人飞行、物流运输、低空观光、航空运动、飞行培训、电力巡线、港口巡检、航拍测绘、农林植保等领域实现商业化应用。

    ——一站式解决方案供给中心。到2026年底,建成全球首个低空智能融合系统(SILAS),低空通信、导航、监视、气象监测等服务保障体系实现全覆盖,行业领先的低空算力平台投入使用,涵盖空域划设与流量管理、飞行计划审批、航空器管理服务等业务的现代化低空治理体系全面建成,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一站式解决方案,彰显“深圳低空”全球品牌效应。

    二、重点任务

    (一)构建低空起降基础设施

    1.推进通用机场规划建设。落实《广东省通用机场布局规划(2020—2035年)》,2026年底前投入使用龙华樟坑径直升机场,完成南头直升机场搬迁,提升直升机和eVTOL等垂直起降航空器的服务保障能力。(市交通运输局、南山区政府,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区政府、中国中海直公司。列逗号之前的为牵头单位,其他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配合,下同)结合新型通用航空器发展趋势,规划建设深汕通用机场,力争2026年底前稳定场址,与樟坑径直升机场优势互补,夯实低空领域研发制造、全场景应用基础。(市交通运输局、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建设直升机和载人eVTOL起降场。开展既有直升机起降场(点)的eVTOL适应性改造,结合商圈、CBD、产业园、医院、枢纽、景区、公园等新建174个直升机和载人eVTOL起降场(点),总规模达283个,构建全覆盖、快速响应的公共服务网络,满足载人飞行、观光旅游、飞行培训等低空飞行服务需求,以及医疗救护、消防应急等公益性服务需求。[市交通运输局、各区政府(含大鹏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前海管理局,下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市应急管理局、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

    3.构建低空物流运输起降设施网。结合我市人口岗位发展、产业布局,以及全市“7+30+N”三级物流枢纽场站体系,新建159个物流运输起降点,总规模达205个,搭建覆盖全市、连接湾区、快捷高效的空中物流运输网络,持续做大低空物流规模。(市交通运输局、各区政府,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4.拓展社区配送起降设施网。新建339个起降点,总规模达413个,全面提升我市社区服务水平。结合医院、社康中心、血站等需求,新建医疗物资运输起降点112个,总规模达148个,搭建空中医疗物资、检测样本、血液运送网络。(市卫生健康委,各区政府)结合重点商圈、公园、景区、园区、高校及职业院校等需求,新建商圈配送起降点227个,总规模达265个,加密即时配送航线,构建智慧、绿色的即时配送网络,为市民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消费体验。(市交通运输局、各区政府,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教育局)

    5.织密城市治理起降设施网。面向警务活动、医疗救护、应急救援、城市管理、国土资源勘查测绘、工程测绘、农林植保、环境监测、巡检养护、巡查执法等领域应用,大力推进无人机技术与装备赋能城市治理,新建城市治理无人机起降点340个以上,总规模达360个。按照共建共享共用原则,统一布局起降点位、合理配置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市交通运输局,各市直部门、各区政府、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深圳海事局、深圳供电局、市地铁集团、深高速集团、深圳港集团、市环水集团、市燃气集团)

    6.打造标志性低空飞行全场景应用示范点。2026年底前,建成深圳低空运营总部基地,打造龙华樟坑径全场景示范中心,实现低空物流、载人飞行、高低空融合等多种应用场景。(市机场集团、龙华区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前海管理局、中国中海直公司)2026年底前,完成盐田区通航保障基地一期扩展工程,拓展载人飞行、飞行培训、飞行营地等业态。(盐田区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6年底前,在蛇口邮轮母港、深业上城、后海中心、东湖公园、梧桐山、光明科学城、坝光片区、河套等新建低空应用示范点,促进低空跨境飞行、物流运输、文旅消费等新业态快速发展。(各区政府、河套发展署,市交通运输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口岸办)

    (二)建设低空信息基础设施

    7.建设低空智能融合系统(SILAS)。到2026年底前,建成一期,适时启动二期,完成服务网、航路网建设,具备飞行计划处理、航空情报服务、航空气象信息服务、低空数字空域图、导航、监视等功能,实现对全市重点低空空域7×24小时的全面监控,具备超过1000条客货运低空航线、300万架次/年载货无人机商业飞行的数字化管理能力。支撑超万架飞行器同时低空飞行,实施精细化时空资源分配和进程管理。打造业内领先的低空算力平台,具备支持500家以上相关单位的公共飞行协调的实时计算与数据处理能力。(市交通运输局,市政务和数据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科技创新局)

    8.构建低空通信网络。依托5G、5G-A通感一体、1.4GHz专网、卫星通信等技术,复用与新建相结合,构建高安全性、高可靠性、低时延的空—天—地—海融合通信网络,实现起降点和运营航路全覆盖。推动通信、低空飞行服务运营商协同开展复杂场景下的实地低空通信技术测试,迭代升级低空通信技术。结合海域运输安全监管、海上应急救援、海域边防安全管控等需求,推动海上低空通信关键技术研发,建立健全海上低空通信网络,实现海域航线连续覆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通信管理局、深圳海事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科技创新局、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铁塔)

    9.完善低空导航设施。坚持整合利旧原则,在既有北斗地基增强系统基础上,逐步整合现有水务、交通、通信、测绘、气象等行业基准站,新建海岛基岩基准站,统筹建设完善海陆一体的基准站网络。探索研究建设安全可信的北斗服务平台,为全场景低空飞行提供实时、稳定的高精度定位等服务。(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气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政务和数据局)

    10.打造低空监视网。结合核电站、机场、党政机关、边防海域、文体场馆、学校、医院等重点区域,分批次推动低空安全管控阵地建设,在罗湖区开展首批试点后逐步推广至全市,2026年底前建成低空安全管控阵地超50处。合理布设无线电、光电探测、5G-A通感一体、广播式自动相关监视(ADS-B)、雷达等低空监视设备,构建多模态融合的低空安全监视及反制体系。推进无人机安全管控平台(深穹平台)升级改造,对接SILAS系统,实现在空无人机全面监测和警用无人机高效指挥调度。(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区政府)

    11.健全低空飞行气象监测网。整合既有气象观测台站设施设备,部署测风雷达、雷电探测仪、大气电场仪、能见度仪等气象监测设备,实现温度、气压、风速、风向、湿度等全要素监测,重点运营航路及起降点的气象监测空间分辨率小于1公里×1公里(百米级)。建设低空飞行气象数字孪生平台,逐步提供城市级别高精度融合建模、全市域三维监测、分钟级“实况+趋势预测”以及百米级立体网格风险预警等精细化管控服务,与SILAS实现实时数据交换与共享。(市气象局,各区政府、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三)布局低空创新基础设施

    12.谋划建设低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到2025年底,推动三维多物理场耦合风洞设施先导装置建成投用,完成设施必要性、可行性评估论证,争取打造世界领先的低空空域专用复杂流场模拟装置、低空飞行器智能训练平台、低空经济标准制定与验证平台,提供低空飞行航空器运行风险评估、适飞试验等服务保障,为eVTOL等产品适航认定、智能训练提供数据与技术支持,实现低空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创新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

    13.完善低空试验与测试服务。加快推进南山、宝安、龙岗、龙华、光明等低空经济运行试验区建设,在基础设施布设、应用场景拓展、促进科技创新、推动产业集聚等方面实现突破。围绕大中型无人机适航认证、轻小微型无人机产品测试、多场景融合测试等需求,合理布局及完善龙岗、盐田、坪山、大鹏等测试场功能,形成错位协同的低空测试服务体系格局。(市交通运输局,南山区政府、宝安区政府、龙岗区政府、龙华区政府、光明区政府、盐田区政府、坪山区政府、大鹏新区管委会)

    14.推进低空基础设施跨领域融合。推动eVTOL起降场与新能源充换电设施(如超充站)融合布局,满足eVTOL快速充换电需求。探索推进消防站起降设施与城市治理起降点、物流起降点与地面交通站点等复合建设。因地制宜推动城市治理起降点与信号灯杆、路灯杆、多功能杆等路侧市政设施复合建设,提升城市治理智慧化、精细化水平。实现低空起降点与通信、导航、监视、气象等信息基础设施跨领域融合。(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市国资委、深圳供电局)

    (四)强化标准化服务能力

    15.建立低空基础设施标准体系。加快研究制定低空起降场(点)、通信、导航、监视、气象、测试场等各类基础设施,以及低空净空保护、噪音防护等相关标准规范,积极制定地方标准,推动上升为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气象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

    16.培育低空一站式综合服务机构。争取设立无人机检验检测与适航审定研究机构,重点提升新型航空器标准化适航审定研究及服务能力。围绕咨询、设计、投资、建设、运营等环节,强化低空全链条服务能力,在核心技术、产品装备、基础设施、运行管理、运营服务等方面,提供全球领先的一站式解决方案,助力深圳低空经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积极拓展全球市场,输出可复制推广的深圳产品、深圳标准、深圳经验。(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

    三、保障措施

    17.强化组织保障力度。充分发挥市低空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作用,强化各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间的协同合作,统筹推进全市低空基础设施高质量建设工作。各有关单位要提高站位,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将涉及本单位的重点任务进一步分解和细化,抓紧制定具体落实措施,明确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牵头单位要积极发挥责任主体作用,认真做好统筹和沟通衔接,安排专班专人加快推进各项工作,工作落实中的重大问题或事项及时向市低空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市低空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18.优化空间保障机制。2025年6月底前,发布深圳市低空起降设施布局规划,构建低空起降设施分级分类规划布局体系。(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修订《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完善城市用地分类的范围和适建用途,增设低空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分类,积极推进医院、体育馆、公园、枢纽等公共建筑配建起降设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加大与军民航部门沟通协调力度,积极争取支持深圳空域改革创新,建立深圳地区低空空域管理运行协同机制,2026年全市120米以下无人机适飞空域占比超75%。(市交通运输局)

    19.拓宽资金筹措渠道。按照“社会投资为主、政府投资为辅”原则,引入社会资本参与低空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指导各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灵活运用国债、专项债、REITs、基金等手段多方筹措建设资金。(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区政府)

    20.完善建设管理机制。研究出台《无人机起降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结合低空基础设施功能规模、占地特点、建设类型,明确低空基础设施场址报批、基本建设报批、竣工验收、设施备案等管理流程与要求,明确设施建设管理审批内容与权限。建立健全低空基础设施安全监管机制。(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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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校:劳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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