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新政,缴存职工家庭一年内卖旧买新,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可上浮20%,需提供旧房出售合同。
观点网讯:7月30日,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关于提高“以旧换新”购房家庭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的通知》,明确在哈尔滨市行政区域内,缴存职工家庭若在一年内出售自有住房并购买新建商品房,其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上限可上浮20%。
《通知》要求,申请贷款时除现行资料外,须额外提交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并加盖印章的旧房出售合同(协议)。最终贷款额度将结合申请人公积金实缴情况、购房总价、首付比例及信用状况等综合测算,以审批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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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校:杨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