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2025年1月1日起上调,第一档月最低工资2330元,第二档2200元。
观点网讯:6月6日,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迎来上调。成都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明确自2025年1月1日起,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将进行调整,有效期为3年。
此次调整涉及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第一档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330元(每日107元),第二档为2200元(每日101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方面,第一档为每小时23元,第二档为每小时22元。
具体到各区(市)县,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等14个区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33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3元。简阳市、都江堰市等8个市县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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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校:刘满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