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出台配售型保障房政策 6月30日起正式施行

观点网

2025-05-28 10:45

  • 乐山市6月30日起实施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政策,限定购买对象和价格,严禁转为商品住房,面向有住房困难的工薪群体和城市引进人才。

    观点网讯:5月28日,四川省乐山市发布《乐山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该政策将于6月30日起正式施行。《办法》明确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定义、申请条件、与商品住房的区别等关键问题,旨在解决乐山市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问题。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提供优惠政策,限定户型面积、配售价格,面向符合条件的工薪收入群体及城市引进人才等群体配售的保障性住房。与商品住房相比,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限定购买对象,实行封闭管理,严禁变更为商品住房流入市场。与保障性租赁住房相比,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主要用于出售,不得上市交易,而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用于租赁。

    申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申请人需为乐山市符合条件的有住房困难且收入不高的工薪收入群体,或城市需要的引进人才等群体,且未享受过其他政策性住房。申请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等。申请方式包括线上申请和线下申请两种。

    购房后,申请人取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全部产权,不动产登记机构将在不动产登记簿房屋性质栏记载“保障性住房”。回购条件包括因法院强制执行、所有权人或继承人申请回购、购房人再购买其他住房等情形。回购价格根据原购房价格并结合折旧和物价水平因素综合确定。

    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后,保障对象家庭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或存量住房的,应当在办理新购住房买卖合同备案前向属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出退房申请。购房人不得擅自买卖、转让、赠与所购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等。违反使用规定的,由属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逾期未整改完成的,由运营机构依法依规收回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与数据由观点根据公开信息整理,不构成投资建议,使用前请核实。

    审校:杨晓敏



    相关话题讨论



    你可能感兴趣的话题

    住房租赁

    保障性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