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100中国:乐升不再为公司控股股东

观点网

2025-05-26 07:52

  • 已出售股份乃根据公司(作为借款人)与海通(作为贷款人)于2019年6月26日订立的融资协议质押予海通。出售已出售股份后,乐升不再为阳光100中国控股股东(定义见上市规则),亦不再控制(定义见收购守则)或持有该公司30%或以上的投票权。

    观点网讯:5月26日早间,阳光100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公告,公司获悉,海通国际证券集团有限公司(“海通”)已于5月21日及22日于公开市场出售由乐升控股有限公司(“乐升”)质押予海通的共计5.21亿股公司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本约20.43%)(「已出售股份」)。

    已出售股份乃根据公司(作为借款人)与海通(作为贷款人)于2019年6月26日订立的融资协议质押予海通。出售已出售股份后,乐升仍持有阳光100中国5.63亿股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本约22.09%)。

    出售已出售股份后,乐升不再为阳光100中国控股股东(定义见上市规则),亦不再控制(定义见收购守则)或持有该公司30%或以上的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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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校:劳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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