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规定具备电源条件的既有公共停车场、P+R停车场按不低于10%比例配建公用充电设施,明确对外服务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应针对不同服务对象设不同比例的超级快速、快速充电设施以满足市民多样化充电需求。
观点网讯:5月20日,北京市地方标准《停车场运营服务规范》公开征求意见。拟规定具备电源条件的既有公共停车场、P+R停车场按不低于10%比例配建公用充电设施。
此次修订明确,停车场对外服务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宜针对不同服务对象设不同比例的超级快速、快速充电设施,满足市民多样化充电需求。同时,针对摩托车占比增长情况,将引导有条件停车场利用边角空地设摩托车泊位,适应停车需求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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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校:武瑾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