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旅游因对超额亏损子公司债权、出租资产的会计处理进行差错更正,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广西证监局对此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同时,桂林旅游需在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观点网讯:5月16日,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桂林旅游”)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简称“广西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2025〕9号。
公告显示,桂林旅游因对超额亏损子公司债权、出租资产的会计处理进行差错更正,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广西证监局对此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同时,桂林旅游需在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此次违规行为涉及时任董事长申光明、现任总裁文政及现任财务总监王小龙。
桂林旅游表示,将采取整改措施,包括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提高履职能力,以及加强财务人员培训,提升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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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校:徐耀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