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洛阳市优化经济适用住房认购条件,从户籍、年龄、住房及工商注册四方面降低申请门槛,核心内容包括户籍要求放宽、住房面积标准提升、单身申请人年龄限制调整、允许家庭有特定个体工商户注册,现行部分规定沿用,旨在扩大保障范围缓解住房压力,体现政府精准施策。
观点网讯:5月14日,河南省洛阳市优化经济适用住房认购条件,从户籍、年龄、住房及工商注册四方面入手,进一步降低申请门槛,保障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需求。
此次调整核心内容包括:户籍要求从“中心城区户口满3年”放宽至“城镇户口(含县区)满1年”;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由20平方米提升至30平方米,房改房、集资房面积限制维持20平方米不变;单身申请人年龄下限由28周岁降至23周岁,取消70周岁上限;允许家庭拥有1个注册资本不超5万元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现行收入、车辆、婚姻及优抚家庭规定继续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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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校:杨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