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洋集团:“H15远洋3”、“H21远洋2”等7支公司债券5月12日开市起复牌

观点网

2025-05-09 23:32

  • 复牌后将继续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为上市期间特定债券提供转让结算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转让,代码维持不变。

    观点网讯:5月9日,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洋集团”)发布内幕消息公告,涉及其附属公司债券的停牌及复牌情况。

    其中,本次复牌共涉及“H18远洋1”、“H19远洋1”、“H19远洋2”、“H21远洋1”、“H15远洋5”、“H15远洋3”、“H21远洋2”7支公司债券。

    截至目前,“H18远洋1”、“H19远洋1”、“H19远洋2”、“H21远洋1”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已有效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本息兑付安排等事项的议案》。“H15远洋3”、“H15远洋5”、“H21远洋2”2025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均未能有效召开,未通过《关于调整本息兑付宽限期条款的议案》。

    远洋控股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H18远洋1”、“H19远洋1”、“H19远洋2”、“H21远洋1”、“H15远洋5”、“H15远洋3”、“H21远洋2”自2025年5月1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开市起复牌,复牌后将继续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为上市期间特定债券提供转让结算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转让,代码维持不变,转让安排具体如下:

    1.特定债券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进行转让,代码维持不变。

    2.特定债券采用全价方式转让,转让的报价及成交均为包含应计利息的全价,投资者需自行计算债券应计利息。

    3.特定债券转让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逐笔全额结算服务。

    4.特定债券转让的受让方,应当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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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校:劳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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