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物业证券事务代表丁名华因工作调整辞职,不影响公司运作,符合上市规则,董事会对其贡献表示感谢。
观点网讯:5月9日,深物业发布公告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丁名华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提出辞职,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丁名华先生在任职期间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丁名华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造成影响。目前,深圳物业仍有一名证券事务代表在岗,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确保公司运作的合规性。
深圳物业董事会对丁名华先生在任职期间的表现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其认真履职、勤勉尽责,并对丁名华先生为公司规范运作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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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校:杨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