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许新民先生除外)认为许先生仍适合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提名委员会主席及薪酬委员会成员。
观点网讯:3月7日,新城悦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下简称“新城悦服务”)发布公告,涉及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许新民先生在彩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生活”)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身份事宜。
公告指出,许新民先生因涉及彩生活及花样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花样年控股”)及其若干董事或前任董事的公开谴责而受到关注。彩生活违反了上市规则第十四章有关出售交易的相关规定,许新民先生作为彩生活其他前任董事之一,因出售交易违反上市规则项下的责任和义务。
许新民先生须完成18小时有关监管及法律议题的培训,包括上市规则合规事宜。
新城悦服务强调,监管公告仅涉及彩生活,不涉及公司任何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对集团的业务及/或营运造成任何重大影响。董事会(许新民先生除外)认为许先生仍适合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提名委员会主席及薪酬委员会成员。
理由包括监管公告所载调查结果及结论并未说明许先生不适合担任联交所上市公司之董事,以及监管公告所载事件不涉及许先生之任何不诚实或欺诈行为,亦未对许先生之诚信构成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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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校:徐耀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