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海置地:广东粤海置地租赁粤海天河城大厦第44层全层

观点网

2025-01-19 19:15

  • 根据原有租赁合同,广东粤海置地租用粤海天河城大厦第43层05-1单元、第44层全层及第45层全层作为其广州办公室。经考虑集团目前对办公室空间的需求减少及为节省租赁办公室的成本后,该集团决定在原有租赁合同届满后只租用粤海天河城大厦第44层全层作为办公室用途。

    观点网讯:1月19日,粤海置地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了一项关于租赁合同的关联交易。

    粤海天河城(粤海投资的非全资附属公司)作为业主持有人,与广东粤海置地(粤海置地控股有限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涉及粤海天河城大厦第44层全层,总面积约为2291.30平方米。

    该租赁合同的期限从2025年1月18日开始,直至2026年12月31日结束。租金方面,2025年1月18日至2月28日的租金为人民币663752.10元(含5%增值税),而从2025年3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每月租金为人民币457251.45元(含5%增值税)。广东粤海置地需支付人民币914502.90元作为押金,且租金支付条款规定,首期租金须在租赁合同日期起七天内支付,之后每月租金需在每月7日前预付。

    公告披露,根据原有租赁合同,广东粤海置地租用粤海天河城大厦第43层05-1单元、第44层全层及第45层全层作为其广州办公室。经考虑集团目前对办公室空间的需求减少及为节省租赁办公室的成本后,该集团决定在原有租赁合同届满后只租用粤海天河城大厦第44层全层作为办公室用途。

    公司认为,由于根据租赁合同租用该物业的总楼面面积较原有租赁合同租用的总楼面面积减少一半以上,集团可大幅节省于广州租用办公室的成本。此外,由于广东粤海置地继续租用粤海天河城大厦物业作为其在广州的办公室,将不需因搬迁至其他物业而承担额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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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校:劳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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