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通知,优化公积金贷款政策,提高购房便利性。政策调整包括统一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和简化申请流程,同时下调二套房首付比例至20%,保障性住房首付比例降至15%,以减轻购房者经济压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观点网讯:1月2日,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和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的通知》,旨在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提高市民购房的便利性。
此次政策调整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将住房公积金贷款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与商业性住房贷款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统一,均按拟购住房所在区辖区范围认定。具体来说,拟购住房所在区辖区内无住房,或拟购住房所在区辖区内仅有一套住房且正在挂牌出售的,拟购住房认定为首套住房;后续再增购的一套住房认定为二套住房。二是将套数认定的材料调整为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出具的购房人家庭名下分区住房套数认定结果证明,简化了申请流程,提高了审批效率。
此外,通知还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进行了调整。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25%下调至20%;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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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校:武瑾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