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认为收购物业符合集团的利益,物业将于2025年初装修完成后来作为集团新总部,长远来说,物业将为公司的运营提供有保障的办公地点,节省租金及搬迁开支,以及提高集团的运营效率。
观点网讯:卡罗特(商业)有限公司公告宣布,于11月8日,买方杭州卡罗特商贸(为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卖方杭州万科亚运村开发有限公司订立协议。
根据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买方同意购入而卖方同意出售物业,且总代价为人民币6650万元。
卡罗特表示,集团目前租用杭州一处总楼面面积为1,473.5平方米的物业作为总部,该租约即将到期。经考虑到(i)集团需要更大面积的办公场所,以满足其不断扩大的业务需求;(ii)现有总部的租金成本;以及(iii)租约届满或终止时集团可能无法以相若及/或商业上可接受的条款及条件续订租约的搬迁风险,董事认为收购物业符合集团的利益,物业将于2025年初装修完成后来作为集团新总部,长远来说,物业将为公司的运营提供有保障的办公地点,节省租金及搬迁开支,以及提高集团的运营效率。
鉴于上文所述,董事会认为收购及协议的条款(包括总代价)乃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属公平合理,并符合集团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审校:劳蓉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