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实控股向合营企业提供7.5亿港元贷款

观点网

2024-09-25 17:21

  • 贷款四用于偿还现有贷款一及现有贷款三,连同其各自分别根据新贷款协议A及新贷款协议B的应计利息。贷款五用于支付合营企业集团的贷款利息及运营费用。

    观点网讯:9月25日,上海实业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宣布向其合营企业提供贷款。

    根据公告内容,SIHL Finance(上海实业控股全资附属公司)与合营企业(一间由上实基建(上实控股全资附属公司)及上海海外(BVI)各自拥有其50%已发行股本之合营企业)订立贷款协议四。

    据此,SIHL Finance同意借出而合营企业同意借入本金金额不多于450,000,000港元等值人民币的贷款四,还款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同日,SIHL Finance与合营企业亦订立贷款协议五,据此,SIHL Finance同意借出而合营企业同意借入本金金额不多于人民币300,000,000元的贷款五,还款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九月十八日。

    由于已授予合营企业的现有贷款二的已提取金额尚未偿还,故根据《上市规则》第14.22条,现有贷款二、贷款协议四及贷款协议五项下的交易需要合并计算。由于根据《上市规则》第14.07条计算,有关贷款四及贷款五与现有贷款二合并计算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于25%。

    贷款四用于偿还现有贷款一及现有贷款三,连同其各自分别根据新贷款协议A及新贷款协议B的应计利息。

    贷款五用于支付合营企业集团的贷款利息及运营费用。上海海外(BVI)亦同意按其于合营公司的股权比例借出而合营企业同意借入一笔与贷款五同等本金金额的贷款,条款与贷款协议五大致相同。

    审校:徐耀辉



    相关话题讨论



    你可能感兴趣的话题

    房地产

    港股

    股债权

    上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