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调整公积金政策:住房贷款额度提升 偿还期限延长至退休后5年

观点网

2024-09-10 16:55

  • 湖南湘潭调整公积金政策,居民购房贷款仅核查新购区县房产情况。无房家庭按首套执行,已还清贷款者再购也享首套待遇。非本市住房不计入房屋套数。生育三孩及高层次人才贷款额度提至100万元,保障性住房首付比例降至15%,贷款偿还期限最长可延至退休后5年,不超过30年。

    观点网讯:湖南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通知,自2024年9月9日起,实施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调整,有效期为2年。

    根据新政策,居民家庭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将仅核查新购房所在区、县的住房情况。若家庭成员在新购房所在区、县名下无成套住房,将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对于已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同样适用首套房贷款政策。个人征信报告显示的未结清商业住房贷款,若为非本市区域住房,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时不计入房屋套数。

    此外,对于生育三孩的家庭及高层次人才,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由90万元提升至100万元。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15%。公积金贷款偿还期限可延长至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但最长贷款偿还期限不超过30年。

    审校:杨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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