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运城市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自住商品房首套和二套首付比例统一为20%,保障性住房首付降至15%。特定群体如高层次人才、多子女家庭及现役军人的贷款额度可上浮20%,最高达100万元。同时,优化“认贷”标准,2014年底前结清的公积金贷款不计入次数。
观点网讯:9月10日,山西省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政策调整通知。
根据新政策,购买自住商品房的首套和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15%。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对特定群体进行上浮,包括高层次人才、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现役军人家庭,上浮幅度为20%,目前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100万元。此外,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套数的“认贷”标准进行了优化,规定2014年12月31日前发放且已结清的公积金贷款不计入贷款次数。
审校:杨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