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推出商品住房“以旧换新”政策,通过财政补贴、国企收购等模式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购房者可凭“以旧换新”协议作为首付款凭证,并保留旧房施教区2年入学资格。
观点网讯:8月9日,江苏省泰州市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涉及商品住房“以旧换新”、购房补贴等措施。根据通知,泰州市将全面实施商品住房“以旧换新”政策,通过财政补贴、国企收购、市场化运作等模式,推动存量商品住房的更新换代。
具体措施包括:对“以旧换新”的存量商品住房,允许通过“带押过户”方式实现房屋转移登记,并可办理转移和抵押“双预告登记”。此外,经住建部门审核备案的“以旧换新”协议,可作为首付款入账凭证。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者,可凭网签备案合同办理落户、入学等手续。
泰州市还规定,“以旧换新”的换购人,可保留已售卖旧房施教区2年的入学资格,为购房者提供更多选择和灵活性。这些措施旨在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满足市民的住房需求,同时为购房者提供便利和优惠。
审校:武瑾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