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市建设发展(00456.HK)的上诉被中国法院驳回,维持原判。涉及其附属公司广东畅扬和广东畅流违反收购合约案,原告索赔5790万元及利息。
观点网讯:7月15日,新城市建设发展发布公告,其上诉已被中国管辖法院驳回,原决定得以维持。
公告内容涉及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对五名原告提起的违约诉讼案件。原告对新城市建设发展的附属公司广东畅扬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广东畅流投资有限公司提出指控,称其违反了2023年12月28日签订的合约。
该合约内容涉及收购广州市联玮物业有限公司及广州优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涉及金额为人民币5790万元,包括利息。
广东畅扬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还被指控违反合约项下的保证条款,原告要求收回合约诉讼。
审校:徐耀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