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创钜大与首创集团签订8亿委托保证合同

观点网

2024-07-12 19:14

  • 该委托保证合同自2024年7月1日起生效,为期三年,至2027年6月30日止。合同项下最高担保责任为人民币8亿元,担保费按年支付,首笔担保费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支付,后续每年支付一次。

    观点网讯:7月12日,首创钜大有限公司宣布,其全资附属公司西安新开与控股股东首创集团签订委托保证合同,涉及向国寿投资提供担保,西安新开将根据合同向首创集团支付担保费。

    根据合同,担保费以首创集团承担的担保责任本金总额按年利率0.7%计算。

    首创集团提供的担保构成对西安新开的财务资助,同时,西安新开支付担保费的行为构成持续关连交易。

    该委托保证合同自2024年7月1日起生效,为期三年,至2027年6月30日止。合同项下最高担保责任为人民币8亿元,担保费按年支付,首笔担保费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支付,后续每年支付一次。

    董事会认为,该年度上限公平合理,且委托保证合同的签订有利于西安首创国际城项目的经营发展及融资安排的顺利运行。

    审校:徐耀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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