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住房基金的75%用于向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的职工发放住房货币补贴,25%用于已售公有住房共用部位、设施维修。单位住房基金的来源包括两个:单位出售公有住房和房管部门出售直管公房回收的资金。
观点网讯:11月30日消息,广州市住建局近日在官网公布《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单位住房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向公众征求意见和建议。
据了解,该《通知》提出,单位住房基金的75%用于向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的职工发放住房货币补贴,25%用于已售公有住房共用部位、设施维修。单位住房基金的来源包括两个:单位出售公有住房和房管部门出售直管公房回收的资金。
重组或兼并的企业,其住房基金由重组或兼并后的企业管理、使用;关闭、破产的企业,其住房基金(发放住房货币补贴部分)首先用于向本企业符合住房货币分配条件的职工发放住房货币补贴,剩余资金可由企业、上级单位或托管单位统筹安排使用,用于房改房维修的住房基金交由上级单位或托管单位管理,仍专项用于房改房共用部位维修;撤销的单位,其住房基金由上级单位或托管单位管理、使用。
单位住房基金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并提交相关资料列明资金使用用途报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单位住房基金使用用途符合专款专用规定的,由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资金的通知。其中,要申请使用单位住房基金,对已售公有住房加装电梯的,必须通过银行转账,不得支取现金。
审校:劳蓉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