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央行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强化金融支持举措 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提出支持民营经济的25条具体举措。
央行三季报: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
11月27日晚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23年第三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观点新媒体据报告获悉,关于下一阶段货币政策主要思路,文件指出,要充分发挥货币信贷政策导向作用,主要内容如下:
结构性货币政策聚焦重点、合理适度、有进有退,保持再贷款、再贴现政策稳定性,实施好存续的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继续加大对惠普小微、制造业、绿色发展、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
抓好《关于强化金融支持举措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落实,扎实开展小微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提高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可得性和便利性。指导金融机构持续落实《关于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指导意见》,更好满足涉农领域多样化融资需求。
完善房地产金融宏观审慎管理,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对正常经营的房地产企业不惜贷、抽贷、断贷。
继续用好“第二支箭”支持民营房地产企业发债融资。支持房地产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合理股权融资。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快保障性住房等“三大工程”建设,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央行三季报:落实好房地产“金融16条”
11月27日晚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23年第三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报告指出,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聚焦重点、合理适度、有进有退”,落实好调增的再贷款再贴现额度,实施好存续工具,优化资金供给结构,把更多金融资源用于促进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绿色发展和中小微企业,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加快培育新动能新优势。
落实好房地产“金融16条”,加大对城中村改造、“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金融支持力度。坚持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立足长远、发轫当前,坚决对市场顺周期行为进行纠偏,坚决对扰乱市场秩序行为进行处置,坚决防范汇率超调风险,防止形成单边一致性预期并自我强化,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切实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金融风险,指导金融机构积极稳妥支持地方债务风险化解,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央行三季报:推动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稳中有降 保持人民币汇率基本稳定
11月27日晚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23年第三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报告显示,今年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宏观调控组合政策发力显效,经济运行持续好转,积极因素不断积累。第三季度国内生产总值(GDP)同比增长4.9%,两年平均增长4.4%,较二季度加快1.1个百分点,为实现全年发展目标打下坚实基础;前三季度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0.4%,物价运行总体平稳。
一是保持货币信贷合理增长。9月降准0.25个百分点,并综合运用再贷款再贴现、中期借贷便利、公开市场操作等多种方式,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引导金融机构保持信贷总量适度、节奏平稳,增强贷款增长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二是推动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稳中有降。发挥政策利率引导作用,公开市场逆回购操作和中期借贷便利中标利率8月再次下降,分别为10个和15个基点。持续发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效能和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作用,推动降低企业贷款利率,稳定银行负债成本。调整优化住房信贷政策,降低房贷利率下限和存量首套房贷利率。
三是发挥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作用。增加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支持抗灾减灾,加大力度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继续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等工具。
四是兼顾内外均衡。深化汇率市场化改革,适时上调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下调外汇存款准备金率,发挥外汇自律机制作用,强化预期引导,调节外汇市场供求,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五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强化金融机构风险监测、预警和早期纠正,加强对风险的及时处置和硬约束,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央行三季报:货币政策精准施策、持续发力 维护存贷款市场秩序
11月27日晚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23年第三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总体看,今年以来货币政策精准施策、持续发力,为实体经济提供了更有力的支持。货币信贷保持合理增长,9月末,人民币贷款余额达235万亿元,广义货币(M2)、社会融资规模存量同比分别增长10.3%和9.0%;1-9月新增人民币贷款19.75万亿元,同比多增1.58万亿元。信贷结构持续优化,9月末普惠小微贷款和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余额同比分别增长24.1%和38.2%。
社会融资成本明显下降,9月新发放企业贷款、个人住房贷款加权平均利率分别为3.82%、4.02%,较去年同期分别低0.18个、0.32个百分点;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工作基本完成,利率平均降幅0.73个百分点。人民币对一篮子货币汇率保持稳中有升,9月末较6月末升值2.9%,市场预期趋稳。
报告指出,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精准有力,更加注重做好跨周期和逆周期调节,充实货币政策工具箱,着力营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准确把握货币信贷供需规律和新特点,加强货币供应总量和结构双重调节。
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保持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同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进一步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增强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稳定性,促进经济金融良性循环,保持物价水平合理稳定。
持续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红利,有效发挥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作用,维护好存贷款市场秩序,进一步推动金融机构降低实际贷款利率。
央行等八部门:合理满足民营房地产企业金融需求
11月27日,央行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强化金融支持举措 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提出支持民营经济的25条具体举措。
《通知》提到,持续加大信贷资源投入,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明确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目标和重点。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制定民营企业年度服务目标,提高服务民营企业相关业务在绩效考核中的权重,加大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逐步提升民营企业贷款占比。健全适应民营企业融资需求特点的组织架构和产品服务,加大对科技创新、“专精特新”、绿色低碳、产业基础再造工程等重点领域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支持民营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和项目建设,积极满足民营中小微企业的合理金融需求,优化信贷结构。合理提高民营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建立健全民营企业贷款尽职免责机制,充分保护基层展业人员的积极性。
加大首贷、信用贷支持力度。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开展首贷客户培育拓展行动,加强与发展改革和行业管理部门、工商联、商会协会对接合作,挖掘有市场、有效益、信用好、有融资需求的优质民营企业,制定针对性综合培育方案,提升民营企业的金融获得率。强化科技赋能,开发适合民营企业的信用类融资产品,推广“信易贷”模式,发挥国家产融合作平台作用,持续扩大信用贷款规模。
积极开展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探索供应链脱核模式,支持供应链上民营中小微企业开展订单贷款、仓单质押贷款等业务。进一步完善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功能,加强服务平台应用。促进供应链票据规范发展。深入实施“一链一策一批”中小微企业融资促进行动,支持重点产业链和先进制造业集群、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内民营中小微企业融资。
主动做好资金接续服务。鼓励主办银行和银团贷款牵头银行积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对暂时遇到困难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发展前景、技术有市场竞争力的民营企业,按市场化原则提前对接接续融资需求,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抓好《关于做好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等政策落实落地,保持信贷、债券等重点融资渠道稳定,合理满足民营房地产企业金融需求。
央行等八部门:加大支持民营企业信贷支持力度 扩大融资规模
11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强化金融支持举措 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提出支持民营经济的25条具体举措。
观点新媒体获悉,《通知》明确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目标和重点。总量上,通过制定民营企业年度服务目标、提高服务民营企业相关业务在绩效考核中的权重等,加大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逐步提升民营企业贷款占比。结构上,加大对科技创新、“专精特新”、绿色低碳、产业基础再造工程等重点领域以及民营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
《通知》强调要从民营企业融资需求特点出发,着力畅通信贷、债券、股权等多元化融资渠道。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首贷、信用贷支持力度,积极开展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主动做好民营企业资金接续服务,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同时抓好促发展和防风险。优化民营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机制,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作用,扩大民营企业债券融资规模。鼓励和引导机构投资者积极科学配置民营企业债券,加大对民营企业债券投资力度。支持民营企业上市融资和并购重组,发挥区域性股权市场、股权投资基金对民营企业的支持服务作用,扩大优质民营企业股权融资规模。加大外汇便利化政策和服务供给,通过提升经常项目收支便利化水平、完善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政策、优化跨境金融外汇特色服务,支持民营企业“走出去”“引进来”。
《通知》提出,要综合运用货币政策工具、财政奖补和保险保障等措施,提升金融机构服务民营经济的积极性。加强部门合作,完善信用信息共享、融资担保、便利票据贴现、应收账款确权、税收等配套政策和机制,增强民营经济金融承载力。金融机构要加强宣传解读,主动将金融支持政策、金融产品和服务信息推送至民营企业。各地金融管理、发展改革、工信、财税、工商联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强化督促指导,提升政策实效。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将指导金融机构抓紧落实《通知》要求,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同时,加强统计监测和政策效果评估,确保政策惠及民营企业。
住建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因地制宜建设社区设施
11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专题新闻发布会解读《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副司长张雁表示,将进一步发挥好在城市更新工作中的统筹作用,多措并举、持续推进,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做好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实施工作。
一是全面开展城市体检,摸清社区设施底数短板。自2024年开始,住建部将在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城市体检工作,将小区、社区、街区列为城市体检的基本单元,查找出社区设施配建问题短板,列出问题台账、录入信息平台并实施动态更新,为社区服务设施的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精准嵌入提供有力支撑。
二是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因地制宜建设社区设施。住建部正在牵头推进的城市更新工作,包括既有建筑更新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活力街区打造等任务。住建部将指导各地在城市更新工作中,统筹利用存量资源,合理确定建设工程,把社区设施落实落细。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通过补建、购置、置换、租赁、改造等方式,完善配套设施,改善生活环境,消除安全隐患。
在完整社区建设中,将聚焦“一老一小”服务设施短板,实施老年服务站、托儿所、幼儿园等一批建设项目,衔接15分钟生活圈,推进相邻社区及周边地区统筹建设、联动改造,加强设施共建共享。在活力街区打造中,将实施老旧商业区、步行街、老旧厂区等老旧街区更新改造。
三是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助力提升社区服务水平。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运用智能化的手段,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监测等定制化服务,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
自然资源部:切实加强国土空间规划实施和用途管制监督管理
11月27日消息,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加强和规范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提出,不得以城市设计、城市更新规划等专项规划替代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作为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规划审批依据。强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详细规划的编制和修改应当落实上位总体规划的战略目标、功能布局、空间结构、资源利用等要求,不得违反上位总体规划的底线管控要求和强制性内容。
通知规范规划条件设置。严格依据详细规划核定规划条件,明确用地位置、面积、土地用途、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建筑退让、停车泊位以及公共服务、市政交通设施配建、城市设计、风貌管控等。对于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等乡村振兴用地允许适当简化规划条件有关内容。不得将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管控要求之外的非空间治理内容纳入规划条件,不得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设置规划条件。鼓励地方在规划条件确定后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开。
通知严格规划许可管理。落实法律法规规定和由自然资源部公布的规划许可实施规范等各项要求,依据详细规划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临时);依据村庄规划、县或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管理规定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地方性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应当符合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不得违反城镇开发边界的管控要求。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应依据职责将涉及安全的要素作为重点审查内容,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的强制性标准的,不予核发。
深圳八部门:促进新能源汽车高质量发展 构建现代汽车产业体系
11月27日,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8部门联合发布《深圳市促进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措施》提出,开展先进创新技术攻关。支持围绕先进动力电池、电机电控系统等电动化领域,激光雷达、毫米波雷达、车载摄像头、高精度地图与定位、域控制器等智能化领域,车用无线通信、云服务终端等网联化领域,操作系统、智能驾舱、电动化平台等共性基础技术领域,以及汽车功能安全、信息安全等领域开展关键技术及关键零部件攻关,根据项目评审结果予以不超过1000万元资助。
围绕车规级芯片、车用操作系统、中央计算平台、新体系动力电池等产业核心领域和重要环节,支持针对重大技术系统、重大工程、重大装备等进行重点攻关,按项目总投资的一定比例予以不超过3000万元资助。采用“赛马制”“揭榜挂帅”等方式,鼓励高端微控制器(MCU)、功率器件、电源控制模拟芯片、车内/车间通信芯片、高算力主控芯片、计算芯片、系统级芯片(SOC)等汽车芯片实现自主突破。
《措施》提出,培育构建现代汽车产业体系。针对具备核心竞争力的新能源乘用车及商用车企业、系统解决方案企业及零部件企业,重点推动其制造、研发、采购、结算等业务总部落户,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资金补贴、用地用房保障、人才奖励等多维度政策支持。
依托新能源汽车产业基金加强实业与产业资本联动,支持设立国内外整车龙头与解决方案、核心零部件企业的合资实体,探索开展新型汽车联合生产制造模式。鼓励在关键核心领域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按规定予以支持。
此外,《措施》还提出提升汽车产业先进制造能级、加大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推广力度、支持汽车产运贸一体化发展、优化产业资源要素配置等细则。
四川:加大住房供给保障 加快调整完善市场过热时的行政管控措施
11月27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
观点新媒体获悉,强化住房家居家电消费方面,《通知》指出:
(一)加大住房供给保障。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力争“十四五”期间筹集30万套(间),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
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加快调整完善市场过热时的行政管控措施,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对新市民、引进人才给予购房补贴。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引导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下行,落实个人住房贷款“认房不认贷”政策,依法有序调整存量个人贷款利率。
支持各地结合实际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持续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与公积金制度试点,有序开展二手房“带押过户”公积金贷款业务。积极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大力实施老旧小区改造,稳步推进成都等城市城中村改造。加强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7度及以上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
(二)促进家装家居消费。统筹线上线下消费渠道,支持行业协会、生产销售企业举办家电节、购物节、网购节等活动,营造绿色智能家电消费氛围。
支持家居企业围绕“家场景”,在步行街、商圈、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开设绿色智能家电体验店,鼓励开展新店首秀、新品首发等活动,提升消费体验。支持各地对城乡居民新购买家具、家装、家纺等产品给予补贴,对新购买或“以旧换新”的电视、冰箱冰柜、洗衣机、空调等绿色智能家电产品给予补贴。
(三)释放家电消费潜力。优化绿色智能家电供给,加快发展数字家庭,拓展互联网智能家电全场景应用,推广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等新模式和适老化家电、生活服务类机器人等产品。
持续推动家电下乡,支持家电生产企业开发适合农村消费需求的热水器、燃气灶等绿色智能产品,引导家电生产、销售、维修企业及电商平台下沉渠道,在县乡两级设立直营店、体验店、服务网点、前置仓等。
(四)完善家电售后服务。培育一批售后服务领跑企业,引导家电生产、流通企业加强售后服务规范化管理、连锁化发展、品牌化运作。鼓励家电销售企业通过自营自建、加盟合作等方式构建售后服务体系,提升维修服务水平。
推动售后维修服务进商场、进平台,鼓励售后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打通废旧家电回收渠道,积极推行“互联网+回收”“社区+回收”模式,引导各地合理布局废旧家电回收点、中转站、集散中心,推进家电生产企业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
审校:徐耀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