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实集团将没收2016年中期、末期未领取股息

观点网

2023-07-14 18:27

  • 根据长实集团经修订及重列组织章程细则第166条,公司董事会可没收于宣派后六年仍未获领取所有股息并拨归公司。

    观点网讯:7月14日,长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没收未领取股息。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根据长实集团经修订及重列组织章程细则第166条,公司董事会可没收于宣派后六年仍未获领取所有股息并拨归公司。

    董事会谨此通知公司股东,以下于2023年8月14日(星期一)仍未获领取股息将予没收并拨归公司:2016年中期股息,每股股息港币3角8分;2016年末期股息,每股股息港币1元1角5分。

    凡有权收取但仍未领取以上股息或仍未兑现其股息单股东,务请于2023年8月14日(星期一)下午4时30分前联络长实集团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审校:徐耀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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