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9月1日晚间,网上流传的一份疑似杭州余杭区政府的文件称,将予符合条件购房者以房款总额1.3%的购房补贴。同时,杭州还将落户面积标准从80方下调至60方,并降低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文件显示,杭州将调整购房落户面积标准,将余政发[2013]46号《余杭区调整购房落户实施细则》购房落户面积标准,由单套商品住宅建筑面积80平方米(含)以上调整为60平方米(含)以上,其他条款仍按原规定执行。
而在购房补贴方面,文件称,自2014年8月1日至2015年1月31日止,对个人购买余杭区范围内符合补贴标准住房的,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给予购房款总额1.3%的购房补贴(单套补贴上限为30000元)。
符合上述补贴标准住房设定的条件是,套内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内(含140平方米)的商品住房、存量住房,除经济适用房、房改房及其他安置房外。
文件还指出,余杭区将降低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该区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职工,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或家庭实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我区平均住房面积水平的,可以申请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此外,该文件还提出,余杭区今年8月开始受理“纯公积金贷款”按月提取还贷业务申请,10月开始受理“公积金组合贷款"按月提取还贷业务申请,2015年上半年受理分中心委贷银行办理的“商业贷款”按月提取还贷业务申请。
另据文件,余杭区还将允许用地单位提前介入前期准备工作。在镇街、平台完成“净地”及用地单位按期缴纳70%以上(含)出让金的前提下,经用地单位申请,允许其开展勘探、测量等前期工作,以方便其提前介入,确保缴清土地出让金后,可以尽快办理正式交地手续,加快项目整体推进。
早前7月28日,杭州市住保房管局曾在官方微博宣布:从7月29日零时起,购买本市萧山区、余杭区住房(含商品住房、二手住房)不需提供住房情况查询记录;购买主城区140平方米及以上住房(含商品住房、二手住房)不需提供住房情况查询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