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8月28日,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公告称,全资子公司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属全资控股的宁波江北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1.25亿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2年。
银亿股份将为上述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1.25亿元,担保期限不超过2年。
与此同时,银亿股份全资子公司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银亿房产)及其全资控股的宁波银隆商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也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申请5亿元借款,借款期限10年。
公告显示,银亿房产下属全资控股的余姚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四明广场1#楼产权为本次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担保金额为8.4亿万元,担保期限10年。
同时,银亿股份拟为本次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7.5亿元,担保期限10年。
统计得知,银亿股份为上述两间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8.75亿元。
截至本公告日,银亿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63.34万元,占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总额44.5万元的142.35%。
另据银亿股份7月22日晚公告,该公司拟向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3亿元的2年期信托贷款,下属全资控股的舟山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名下的上海普陀区一地块为本次信托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并提供3亿元保证担保。
该次借款抵押的资产是舟山银亿名下的位于普陀区鲁家峙岛东南涂E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该地块土地使用权面积14.95万平方米,用途为住宅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