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据人民网8月4日报道,为促进房地产健康稳定发展,广西出台了针对性的措施,将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适当放宽二套房贷款政策,适时、合理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等。
报道称,其中在支持房地产开发建设方面,广西各市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建设,中央和自治区的补助资金可直接用于此类项目的拆除、改造以及棚户区回迁安置住房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在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时,落实好居民购买首套自住普通商品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和利率优惠政策,切实保证首套自住普通商品住房按揭贷款供给,降低首次置业群体的购房成本。
在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力度方面,广西还放宽了异地购房提取限制,允许家庭无房的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一套工作及户籍所在城市以外的住房,适时、合理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
据悉,作为广西省会中心城市,南宁市此前4月28日曾发文称,从2014年4月25日起,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内的北海、防城港、钦州、玉林、崇左市户籍居民家庭可参照南宁市户籍居民家庭政策在南宁市购房。据悉,南宁是首个由官方发文放松限购的城市。
相关部门称,南宁这一政策在促进住房消费方面成效明显,实施以来已增加销量10万平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