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支持承担棚改项目的企业发行债券
时间: 2014-08-04 14:51:16    来源: [ 观点网 ]

各地要推进债券创新,支持承担棚户区改造项目的企业发行债券,优化棚户区改造债券品种方案设计,研究推出棚户区改造项目收益债券。

  观点网讯:8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将包括中央企业在内的国有企业棚户区纳入改造规划,重点安排资源枯竭型城市、独立工矿区和三线企业集中地区棚户区改造,优先改造连片规模较大、住房条件困难、安全隐患严重、群众要求迫切的棚户区。

  根据《通知》,国务院要求各地区就棚户区改造做好征收补偿工作,实行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相结合,由棚户区居民自愿选择。建立行政审批快速通道,相关部门要共同建立棚户区改造项目行政审批快速通道,简化审批程序。

  《通知》还要求,要落实财税支持政策,以及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具体包括进一步发挥开发性金融作用。国开行成立住宅金融事业部,重点支持棚户区改造及城市基础设施等相关工程建设。与棚户区改造项目直接相关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由国家开发银行按国务院有关要求给予信贷支持。

  此外,《通知》明确,各地要推进债券创新,支持承担棚户区改造项目的企业发行债券,优化棚户区改造债券品种方案设计,研究推出棚户区改造项目收益债券;与开发性金融政策相衔接,扩大“债贷组合”用于棚户区改造范围;适当放宽企业债券发行条件,支持国有大中型企业发债用于棚户区改造。

  据悉,国开行住宅金融事业部7月29日获得银监会批复,计划以PSL方式募集资金1万亿元重点用于支持我国棚户区改造及相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发稿:见习编辑 钟凯    审校:刘满桃)
关注观点新媒体
官方微信二维码
24小时热点>>

观点网关于本网站版权事宜的声明:

观点网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客观提供更多信息用。凡本网注明“来源:观点网”字样的所有文字、图片等稿件,版权均属观点网所有,本网站有部分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或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您速来电020-22375222 或来函ed#guandian.com.cn(发送邮件时请将“#”改为“@”)与观点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