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7月18日,新泽控股有限公司发布盈利警告透露,与截至201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录得溢利相比,该集团预期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溢利将大幅减少甚至录得亏损。
新泽控股表示,溢利减少主要是由于行政开支大幅增加,包括因中国绿景地产控股作出强制性收购要约收购集团全部证券令其向董事及雇员应付的补偿及所引致的专业费用约3900万港元,该收购要约于6月内完成;及6月底止六个月待售物业已确认销售减少,令收益下跌约1.16亿港元。
资料显示,早在今年2月18日,新泽控股发公告宣布,绿景地产以每股销售股份1.10港元,合共9.45亿港元,收购其8.59亿股股份,占公告日期全部已发行股份约64.83%。
6月5日,新泽控股与中国绿景地产控股有限公司联合发布公告称,于6月5日收购要约截止后,公众人士持有新泽控股249316063股股份,占其已发行股本总额约18.50%。因此,公司未能符合上市规则的最低公众持股量规定。
公告指出,公司将向联交所申请豁免于6月5日至9月5日期间严格遵守上市规则,而收购方及公司将尽快采取适当措施恢复规定的最低公众持股量。
时隔一月,新泽控股于7月7日公告,建议将公司英文名称由“New Heritage Holdings Ltd.”更改为“LVGEM (China)Real Estate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并采纳中文名“绿景(中国)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双重外文名称,以取代其现有中文名称“新泽控股有限公司”。新泽控股表示新中英名称将更新公司的企业形象,同时亦可有效反映公司与其新控股股东(即中国绿景地产控股有限公司)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