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地价新规:商服用地新增服务及创意产业等四类
时间: 2014-07-07 09:30:01    来源: [ 观点网 ]

商服用地在原有商业、办公、酒店三类的基础上,新增营利性医疗教育用地、经营性公用设施产业用地、大型演艺娱乐用地、软件信息服务业及创意产业用地四种用地类型。

  观点网讯:7月7日消息,厦门市人民政府近日印发了《厦门市地价征收管理补充规定(试行)》和《厦门市城镇土地基准地价》通知,通知指出,商服用地在原有商业、办公、酒店三类的基础上,新增营利性医疗教育用地、经营性公用设施产业用地、大型演艺娱乐用地、软件信息服务业及创意产业用地四种用地类型。

  根据规定,营利性医疗教育用地和软件信息服务业及创意产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最高年限是50年,经营性公用设施产业用地和大型演艺娱乐用地的最高年限则为40年。

  在地价方面,新规加大了对四种新增用地类型所对应产业的支持力度。如,软件信息服务业与创意产业用地的地价标准仅相当于各片区的工业地价水平的1.3倍,经营性公共设施产业用地的地价标准是当地工业地价的1.2倍。

  此外,按新规说法,工业仓储用地、经营性公用设施产业用地、园区内软件信息服务业及创意产业用地均可采用挂牌(预申请)方式供地。

  业内人士表示,厦门将商服用地进一步细分,有利于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如创意产业,同时可以促进一个城市产业的提升,而土地性质的明确便于企业拿地后进行后续开发,如利用土地办理相关抵押贷款融资等。


(发稿:见习编辑 付庆荣    审校:杨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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