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股份新疆仓房沟厂区搬迁获补偿逾11亿
作者: 见习编辑 何缘     时间: 2014-04-04 09:29:12    来源: [ 观点网 ]

现搬迁所涉及土地通过招拍挂,由天山房产摘牌并与天山股份签订搬迁补偿协议,约定搬迁补偿款累计达11.32亿元。

  观点网讯:4月4日,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其对仓房沟厂区进行整体搬迁,现搬迁所涉及土地通过招拍挂,由天山房产摘牌并与天山股份签订搬迁补偿协议,约定搬迁补偿款累计达11.32亿元。

  据了解,此次搬迁是根据乌鲁木齐市化工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文件乌政办【2013】2号“关于下达2013年污染企业搬迁任务的通知”等上文件的要求和政府部门的整体部署,结合天山股份区域性发展战略规划,拟将位于乌鲁木齐市仓房沟水泥生产厂区进行整体搬迁。

  为配合搬迁工作的顺利推进落实,天山股份已于2012年启动新厂区新建工作,设立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达坂城分公司,截止到2013年7月在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白杨沟村新建的日产5000水泥熟料水泥生产线已建成投产。搬迁地块是以土地公开招拍挂方式从乌鲁木齐土地局获得搬迁所涉地块的开发建设权。

  公告显示,天山股份仓房沟厂区搬迁过程中的四块土地被新疆天山建材(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摘牌。根据搬迁相关办法,本次搬迁土地补偿款2.79亿元,地上建筑及设备6.1亿元,人员安置补偿款2.44亿元,合计11.32亿元。

  据了解,该笔款项将分6年分期支付,其中,2014年将获得2.79亿元搬迁土地补偿款和4480.35万元地上建筑和人员安置补偿款,共计获得3.24亿元,而天山股份2014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仅为2.88亿元。

  另悉,公告强调考虑到乌鲁木齐商业用地的增长趋势、中标单位一次性取得土地开发权、天山股份分期交付土地的实际情况,天山房产将按照每期开发净收益的28%付给天山股份搬迁土地增值追加补偿。



(审校:劳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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