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4月2日晚公告称,4月1日,其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香江置业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富龙恒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就有关公司SCC中洲控股金融中心B座商务公寓销售事宜达成一致协议,并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书。
根据合同内容,富龙恒泰确保SCC项目B座销售商务公寓的房产在2014年12月31日前实现销售回款19亿元。为此,富龙恒泰同意先向香江置业支付4亿元保证金。
若在2014年8月31日前,香江置业未能实现SCC项目B座商务公寓房产预期销售回款5亿元(不含4亿元保证金),则富龙恒泰须在该时间段内向香江置业指定账户补足至5亿元。
若在2014年12月30日之前,香江置业未能实现SCC项目B座商务公寓房产预期销售回款15亿元(不含4亿元保证金),则富龙恒泰须在该时间段内向香江置业指定账户补足全部差额至人民币19亿元。
而当香江置业SCC项目B座商务公寓房产销售回款超过15亿元时,超过部分则可用于返还富龙恒泰支付的保证金及补足的款项,直至上述房产销售回款达到19亿元后,全额返还富龙恒泰支付的保证金及补足的款项。
另外,若香江置业SCC项目B座销售商务公寓的房产销售总价超过19亿元,则超出部分的价款在扣除香江置业上述全部房产需承担的所有税费后,全部由香江置业支付给富龙恒泰作为富龙恒泰的收益。
中洲控股称,合同履行为公司在2014年12月31日之前实现19亿元现金流入增强了确定性,对2014年度的利润影响暂时无法确定。
资料显示,SCC中洲控股中心由A、B两栋高端甲级写字楼以及1栋商业裙楼组成,集高端甲级写字楼、五星级万豪酒店、高端商业为一体的超高层商务综合体。其中B栋塔楼高157米,建筑面积4.43万平方米,共34层,高端商务写字楼。
此前的3月27日,中洲控股宣布,因经营需要,全资子公司香江置业已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房地产开发贷款10亿元,贷款期限三年,用于该公司南山商业文化中心区T106-0028地块项目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