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4月2日宣布,其与一家银行订立一份融资协议,获得最多达8000万美元的定期贷款融资,贷款期由融资协议首个提款日起计24个月。
该融资协议规定,若越秀地产的控股股东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其发行的据投票权股份中持有少于35%的直接或间接权益,或倘越秀企业不能再对越秀地产行使有效的管理控制权,即构成违约事件。若发生有关违约事件,则贷款人可宣布融资终止,且融资项下所有债项将到期应付。
截至公告日期,越秀企业实益拥有越秀地产已发行股份合共约49.68%。
而越秀地产3月30日宣布与一家银行订立一份融资函件,银行将提供额度为4亿港元的三年期贷款融资,折合约5157万美元。
另据越秀地产2013年报披露,其已举债为土地收购和建设支出提供资金,总债务从2012年底的人民币201亿元升至2013年底的人民币239亿元。因此截至2013年底,其调整后债务/资本值从46.1%升至48.3%左右。调整后净债务/资本比率升幅更大,从37.5%升至43.3%左右,原因现金结余从93亿元降至8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