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月2日宣布,为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净增加额为60亿元;同时,批准项目公司为合作方股东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为30亿元。
其中,60亿元所面向的被担保对象,包括但不限于旗下25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而对于合作建立的项目公司的财务资助30亿元,主要涉及杭州绿智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添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盛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浙江三花置业有限公司、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
滨江集团承诺,在此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截至本公告日,滨江集团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2.45亿元,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42.5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8.44%。此外,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金额为9.17亿元。
另于同一天,滨江集团还公布,将减少公司全资子公司上虞滨江城市之星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4.95亿元,本次减资完成后,城市之星公司注册资本金将减至1000万元,公司仍持有城市之星公司100%的股权。
据悉,城市之星公司成立于2010年11月30日,注册资本是5.05亿元,滨江集团持有其100%的股权,截至201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4.8亿元,净资产4.9亿元;2013年1至12月尚未实现营业收入,实现营业利润-931.5万元,实现净亏损706.0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