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3月17日,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宣布,因经营发展需要,该公司拟向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4亿元的信托借款,借款期限2年。
同时,该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属全资控股的舟山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名下的位于普陀区鲁家峙岛东南涂D地块共计17.35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为本次信托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担保金额为4亿元,担保期限2年。
据了解,该次担保已经银亿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该次担保涉及的金额在本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13年担保额度的议案》的新增人民币82.70亿元的担保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指出,舟山银亿拟与陆家嘴国际信托签订《抵押合同》,以其名下部分资产进行抵押。该合同项下抵押担保范围为:公司拟与陆家嘴国际信托签订的《信托贷款合同》项下主债权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主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和所有其它应付费用。抵押担保金额为4亿元,抵押期限2年。
银亿股份董事会认为,舟山房产为该次信托借款提供抵押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该次抵押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发展,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需求。
截至目前,银亿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526562.38万元,占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总额394166.60万元的4133.59%,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491563.38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0元,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34999.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