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3月21日至4月10日前公示《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及《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其中,《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是指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包括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以及签订互贷合作协议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当中,广州本市户籍的,要求申请贷款时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24个月以上(含24个月);非广州本市户籍的,要求申请时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36个月以上(含36个月)。
但三种情况下不予贷款:建筑结构为砖木结构、混合结构;用途为非居住用房及低密度商品住宅;已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
在贷款利率方面,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实行一年一定,贷款期限内如遇利率调整,于利率调整的次年1月1日起按新的利率标准执行,不再另行通知。
另外,《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则明确,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共以下有三种计算值,但贷款额度仅取三项中的最低值。
其中,“根据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计算的贷款额度”公式为:账户余额×2+月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2。
其二为“贷款最高限额”值,即一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为50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为80万元。
其三为“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房屋价格×贷款比例”。其中贷款比例根据家庭购房套数、所购住房建筑面积确定。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或按规定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80%;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70%;对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30%,贷款利率按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除了将广州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首付由目前的六成提升到七成外,该项同时规定,暂停发放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