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1月23日,珠光控股集团发布公告称,旗下全资附属公司广州东港合众房地产有限公司于11月22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的德政中路支行(放款人)订立一份贷款协议。
公告显示,放款人同意向东港合众房地产授出一笔2.3亿元人民币的贷款,年期为5年,用以开发及兴建物业发展项目(云岭湖项目)。据悉,该项目位于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市街口街省道S355线旁的地段(出让宗地编号为2008-J7)。
公告还披露,珠光控股于2012年11月22日订立了一份保证书,以放款人为受益人为其提供担保。以担保东港合众房地产就其在2012年11月16日至2017年12月31日(包括首尾两日)期间结欠放款人最多5亿元人民币的贷款负债。
同时,东港合众房地产订立一份抵押协议,以放款人为受益人抵押从化云岭湖项目的土地及在建工程,以担保东港合众房地产就其在2012年11月15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结欠放款人最多约2.3亿元的贷款负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