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7月25日晚间,方兴地产发布公告称,公司与贷款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永隆银行有限公司及东亚银行有限公司)于公告日订立贷款协议,方兴地产获得一项3年期贷款融资,总金额为2亿美元。
方兴地产表示,此次融资所得款项将用以拨付集团的一般企业资金需要。
根据协议,倘若中国中化股份不再或直接或间接拥有中化香港全部已发行股本最少50%,或中化香港不再是方兴地产的持股股东,则会构成方兴地产违约。
如果发生违约事件,贷款人可向方兴地产发出通知,宣布贷款、应计利息及据此应付的一切其他款项即刻到期并且须予支付,或宣布贷款终止,而贷款人进一步付款的义务因此终止。
公告还披露,于7月25日,中化香港为方兴地产的单一最大股东,拥有方兴地产全部已发行股本的62.87%,且由中国中化股份全权控制。